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有关政策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放宽提取政策
(一)政策原文
在资阳市行政区域内新购房屋的缴存人,在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新购房屋首付款后,当年还可办理此套新购房屋的按月还贷签约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
(二)政策解读
政策优化前,缴存人及配偶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发生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租房自住等多种住房消费行为,只能就其中一项住房消费行为选择一套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政策优化后,缴存人及配偶在我市行政区域内通过贷款新购住房的,当年可先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新购住房的首付款,在住房贷款发放后,还可办理此套新购住房的按月还贷签约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有助于进一步减轻缴存家庭的房贷偿还压力。上述住房贷款包括住房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以及组合贷款。
二、实施灵活就业缴存补贴
(一)政策原文
灵活就业人员按照住房公积金缴存协议履行缴存义务的,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资金,除按照国家规定的利率计息外,还可按照1%的标准获得缴存补贴。
(二)政策解读
政策优化前,我市灵活就业人员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资金自存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之日起,按照国家规定的利率计息(现行年利率为1.5%)。
政策优化后,我市灵活就业人员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资金,除按照国家规定的利率计息(现行年利率为1.5%)外,还可按照1%的标准获得缴存补贴,现行年收益率可达2.5%。市公积金中心在每年6月30日统一计结利息和缴存补贴,在计结周期(上年7月1日至本年6月30日)办理了住房公积金销户提取的灵活就业缴存人员,销户时只按照国家规定的利率计息,不给予缴存补贴。实施灵活就业缴存补贴,有助于强化灵活就业群体权益保障,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受益面,为灵活就业人员解决住房问题提供有力支持,推动实现住房公积金“愿缴能缴”。
三、实施高层次人才支持政策
(一)政策原文
高层次人才及其配偶在资阳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按不超过我市当年公布的租房提取最高限额的2倍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高层次人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120万元。
(二)政策解读
政策优化前,我市高层次人才缴存者与普通缴存者适用政策一致,2025年租房提取金额上限为每年13200元,单人缴存住房公积金、两人及以上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分别为70万元、100万元,多子女家庭最高贷款额度对应上浮20%。
政策优化后,高层次人才租房提取金额上限为当年公布的租房提取最高限额的2倍,2025年高层次人才租房提取金额上限为26400元。高层次人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区分共同借款人中有几人缴存住房公积金、是否为多子女家庭,最高贷款额度均为120万元。
四、深化互认互提
(一)政策原文
缴存人在四川省、重庆市行政区域内新购住房的,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不受户籍地、工作地限制。
(二)政策解读
政策优化前,缴存人发生住房消费并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房屋地址在成都市、德阳市、眉山市、资阳市行政区域外的,房屋地应与缴存人本人或配偶的户籍地或工作地一致。
政策优化后,缴存人在四川省、重庆市行政区域内新购住房的,都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不受户籍地或工作地限制。在重庆市行政区域内新购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须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和纳税发票。上述提取包括新购住房的购房提取、偿还住房贷款提取。
五、延长阶段性支持政策
(一)政策原文
《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十五条措施》(资住建发〔2024〕78号)中涉及住房公积金的支持政策,有效期延长至2029年10月15日。
(二)政策解读
《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十五条措施》(资住建发〔2024〕78号)中涉及住房公积金的支持政策主要包括:
1. 优化贷款利率政策。自2024年5月18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
2. 优化公积金贷款住房套数认定标准。夫妻双方婚前各有一笔公积金贷款记录的,再次购买自住住房并申请公积金贷款,执行第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3. 实施公积金住房消费提取家庭互助。缴存人可提取公积金支持父母或子女在资阳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偿还住房贷款。
4. 优化灵活就业人员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已满16周岁不满60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无其他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的个体经营者、非全日制工作人员、新就业形态人员等灵活就业人员,均可缴存住房公积金,连续缴存6个月(含)以上的,在资阳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5. 优化公积金贷款申请人收入认定标准。缴存人的月收入认定,原则上以缴存人申请公积金贷款时的缴存基数为准,当实际收入与缴存基数存在异议时,缴存人可提供上年度个人纳税收入(或近半年社保缴费基数、或近半年工资收入银行流水)作为收入认定依据。
6. 取消住房按揭保证金。对新签订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的项目,将开发企业按揭贷款阶段性担保纳入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范围,住房公积金中心不再收取按揭贷款保证金。
六、其他事项
以上新政自2025年1月1日起实施。购买自住住房备案时间在2025年1月1日前的,按原政策执行;购买自住住房备案时间在2025年1月1日(含)后的,按新政策执行。
资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系方式
缴存和提取政策咨询:028-26129083
贷款政策咨询:028-26066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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